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校友工作网络群组管理和规范,维护正常网络秩序,营造良好网络生态,保障校友交流合法合规,便于校友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“中国农业大学”“中国农大”“中农大”“CAU”等学校名义建立、命名的中国农业大学所有官方校友工作网络群组(以下简称“网络群组”),包括但不限于学院校友工作联络、地方校友会以及行业校友组织等所有农大官方校友联系QQ群、微信群等。
第二章 网络群组管理
第三条 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并管理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微信群(群组成员为各学院负责校友工作的人员)和各地校友会、行业校友组织等联络微信群(群组成员为各地校友会秘书长、行业校友代表等),指导、监管各地校友网络群组。
第四条 各网络群组应坚持正确导向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实行群主负责制,按照“谁建群谁负责”的原则,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。
第五条 各地校友会负责建立本地校友微信群,并设专人管理,群主原则上应为会长或秘书长,可增加副会长、副秘书长为管理员。
第三章 群组成员要求
第六条 群组成员实行实名制,应按格式要求修改群昵称为真实姓名+在校时所在院系班级+现工作单位。
第七条 群组成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平等交流、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。
第八条 不得散布传播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的言论,不得发表或转发有违社会公序良俗、违背社会公德、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、图片和视频。
第九条 不得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,不发布与校友工作、校友发展无关的内容,禁止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推销、有碍公平竞争的拉票行为等。
第十条 未经允许,不得将校友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人员和单位,不得泄露和侵犯他人隐私。
第十一条 不得发布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。
第十二条 信息发布人对发布内容全权负责,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第四章 违规处理
第十三条 如网络群组出现违规状况,群组任何成员均有义务及时告知群主或管理员进行处理。
第十四条 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对违规者提出警告,屡次不改者,可移其出群;其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,可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第十五条 经若干校友实名举报投诉者,可强制移出校友网络群组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