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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校友联系人选聘管理试行办法
发布日期:2024-03-28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校友会

为保持各培养单位(指学校各学院、系、研究院等培养学生的单位,以下统称“学院”)与校友的长期联络,搭建校友与母校之间联系与沟通的有效平台,更好地实现校友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完善,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,学校在毕业班中实施校友联系人制度,并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校友联系人的设置

本科生以毕业班级为单位选聘校友联系人2人(建议男女各1人),研究生可按班级、学科专业、研究方向、或实验室、研究团队等选聘校友联系人2人(建议男女各1人),确保联系校友全覆盖。

二、校友联系人的基本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高,群众基础好;

2.热心并乐于为同学服务,愿意承担校友联络工作,关心母校事业与发展;

3.具有奉献精神和组织沟通能力,在班(年)级同学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,能积极组织班(年)级校友开展活动;

4.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。

三、校友联系人的主要职责

1.保持与本班(年)级同学的联系,向校友和母校及时传递相关工作活动信息;

2.做好校友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,特别是本班校友值年活动;

3.协助学院做好校友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,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校友信息;

4.收集本班同学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学院、学校反映;

5.完成学院及校友工作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校友工作;

6.本人如有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的变化以及出现无法继续担任校友联系人的情况,及时向学院反馈。

四、校友联系人的权益

1.获得由学校和学院共同颁发的校友联系人聘书;

2.优先获得相关信息资源和支持;

3.优先获得学校和地方校友组织开展的各种校友联谊、培训和交流活动参与资格;

4.根据工作表现情况可获得地方校友会相关职务推荐资格;

5.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学校相关表彰奖励。

五、校友联系人选聘程序

1.发布通知。校友工作办公室在毕业季(一般5月上中旬)面向各学院和应届毕业生发布选聘通知。

2.本人申请。本人根据选聘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信息。

3.审核报送。学院对当届毕业生校友联系人审核,选定后报送校友工作办公室。

4.校友工作办公室以适当形式对校友联系人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书。

六、校友联系人的相关管理

1.学校建立全校校友联系人微信群,各学院联系校友工作的老师加入此微信群,并邀请本学院校友联系人加入。

2.学院建立本院校友联系人微信群,保持与联系人的沟通联络,并通过联系人确保联系(通知)到同班(同实验室等)校友。

3.学校、学院对联系人开展校友工作予以指导、帮助和支持。

4.学院负责本院校友联系人的联络、变更等管理工作。